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
子公司可以用总公司的建筑资质吗
子公司是不能随便用母公司的资质的。建筑企业应该弄清楚总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资质关系,有效的避免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或者是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的情况,涉及的法律风险是很多建筑企业不可回避的。母公司建设子公司的项目(称为资质共享项目),营改增后存在的法律风险。
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的建筑资质,但是总公司可授权分公司使用其资质参与投标。《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资质是常有的事。但需要取得母公司的授权,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作。 在法律层面上,子公司是不能随便用母公司的资质的。子公司可不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独立参与投标时,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证明,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时,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的是违法行为,但实践中分公司在参与采购时,可以作为总公司的代理人参与项目,因此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1、【答案】:C 选项 A 属于违法分包。选项 B 合法,设置严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法律规定。选项 D 合法,法律规定,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采购可以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
2、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中,有详细规定非法转包分包认定办法。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中,有详细规定非法转包分包认定办法。
4、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5、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6、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工程实务中“三包一靠”的法律问题总结
1、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最大的法律区别就是分包内容是否指向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计取工程款。
2、法律分析:三包一靠指工程建设中的分包、转包、内包、挂靠。分包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内包”又叫内部承包。挂靠主要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建设的行为。
3、“三包一靠”指工程建设中的分包、转包、内包、挂靠。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分包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合法的分包不为法律所禁止。
4、三包一挂指工程建设中的分包、转包、内包、挂靠。分包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转包则没有合法与否的分别。分包不合法称为违法分包,转包只能是非法转包。合法分包情况下,需要分包工程承包人具有资质才是有效的。转包情况下,无论转承包人是否具有资质,都是无效的。
5、特别是关于分包、转包、内包**这“三包一靠”的法律问题更是观点不一。转包 转包的法律含义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6、“三包一靠”的法律区别:转包与内包的区别:转包是非法的建设行为,内包是合法的经营手段。转包的对象是转包人之外的“他人”或“第三人”;内包的对象则是承包人的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转包情况下,转包人不对工程进行管理。内包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
母公司工程能直接委托子公司施工吗
对于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以委托方式向子公司下达工程施工任务。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作为出资人或者垫资方,可以将项目直接进行发包,更可以直接制定自己所属的子公司承接,只要施工资质没有问题就可以直接委托。所以母公司用政府资金投资,下属子分公司可以直接施工。
您好,原则上是不允许的。这种情况属于偷换中标人。但实操中,这种案例比比解释,属于民不举G不纠的一种情况。出于风控的角度,不建议这么做。
母公司中标,如果委托子公司来操作的话,母子公司可以达成协议,但是还需要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如果招标单位不同意,委托也无法进行。至于开发票的问题,应该是中标单位给发标单位开具,而不是母子公司之间开具,如果征得发标单位同意由子公司操作的话,也应该是子公司给发标单位开具发票。
重组分立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重组分立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及设计企业等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资质转移的一个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重组和分立的定义 重组,指的是企业通过对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化和重新配置,实现业务结构、组织结构、资产结构等的根本性转变,以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或满足发展需求的过程。简单来说,重组是对企业内外部资源、业务结构进行重新整合的过程。它涵盖了企业各个层面的整合过程,如资产重组、业务重组、管理重组等。
3、公司重组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公司重组是仅限于公司并购,包括公司合并、公司收购与公司分立(分割)。广义的公司重组泛指公司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之间依据私法自治原则,为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而实施的各种商事行为。
4、分立重组即从原企业中,将一部分资产和机构分立出来,通过吸收其他投资者入股,设立一家股份制公司。跨省变更是原经营主体跨省迁移,即跨省变更原经营地址甚至部分改变经营范围,但不改变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更改名称,财务帐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建账。
5、建筑企业进行重组分立是常见的组织变革方式之一。对于建筑资质两个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重组分立,首先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其次,应在事前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并获得审核批准。在进行重组分立时,要考虑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确保不会损害其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24-09-29